医疗保障制度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新疆尔自治区医保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凝心聚力,奋力攻坚,推动全区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发展,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发挥作用,把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群众的关切之情送到群众心坎上。
过去一年间,自治区医保局全面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组织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运用“六个必须坚持”指导医保工作、解决医保问题、推动医保改革。
在工作中,自治区医保局坚定不移守住廉洁底线,全面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案促改,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开展龙虎平台,着力构建全区医保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弘扬和传承“四下基层”优良作风,落实站位要高、执法要严、思路要清、办法要多、行动要实、工作要细、风险要控的要求,建设了一支“心中有理想、肩上有担当、身上有本领、脚下有定力”的高素质医保干部队伍,从根源上保障新疆医疗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自治区医保局坚持普惠公平、全面覆盖,打造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截至2023年12月底,新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059.21万人,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建立了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水平,让人人都能公平地享受基本医疗保障。
2023年2月,自治区医保局联合多部门发文,对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倾斜支持。通过分类建立覆盖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的参保实名制台账,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实行直接救助,不设年度救助起付标准等措施,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积极实施医疗救助政策,有效防止参保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推进公平医保建设。
在医保支付方面,自治区医保局继续提高居民医疗保障待遇。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12月,新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含生育保险)支出222.47亿元,同比增加77.17亿元,增长53.1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9.99亿元,同比增加44.10亿元,增长32.46%。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步提升,分别由2018年的73.75%、67.68%提高到2023年的83.53%、76.63%,城乡居民就医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
此外,乌鲁木齐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也在扎实推进中。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满足了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逐步完善公平可持续的一体化医保体制,增进民生福祉。
智慧医保既是医保治理的手段,也是医保治理体系建设的目标。自治区医保局坚持以数据质量为基础、制度规范为保障、数据有效使用为目标,不断用数据赋能医保改革、管理和服务。
近年来,自治区医保局大力推行医保经办信息化、智能化,全面整合线上线下服务,实现全区医疗保障数据大集中、业务大贯通,并以数据为抓手,全面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规范药品和耗材挂网采购机制,推进医药货款在线支付结算,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积极调整优化医保目录,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深入开展高值医用耗材专项治理,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在进行数据赋能的同时,自治区医保局尤其注意信息安全,坚决落实数据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制定完善医疗保障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规范数据管理和应用,维护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安全运行,依法保护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和数据安全。截至目前,新疆医保网络无差错结算已突破1.1亿次。
推进法治医保建设是医疗保障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自治区医保局全面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统筹推进相关立法进程及依法行政、法治监督等工作。强化法治观念,将法治思维贯穿医保改革和医保治理全程,凡涉及医保项目实施、资金支付、决策落地等工作,均依法依规按程序执行。常态化组织学法普法,增强医保系统干部法治观念,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每当涉及医保政策调整、异地就医管理、参保缴费、医保待遇享受、药品耗材集采、医保基金监管等重大改革议题时,自治区医保局都会广泛征求意见,加强风险评估,进一步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同时,自治区医保局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建立健全医保业务工作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医保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自治区医保局以《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为依据,依法监督医保基金安全,健全“宣传发动、全民告示、完善过程、事后约谈、总结发力、形成震慑”的流程,织密织牢基金监管、安全防护、飞检全域、反腐监督“四张网”,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好人民的“救命钱”。此外,自治区医保局还加强基金运行分析,推出“一完善、一降低、一规范、三调整”措施,确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