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贤育能、选人用人,是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和根本问题。组织部门是主管干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选人用人的重要参谋,组织部门需要具备慧眼识人、知人善任的能力,并能够及时向党委提供正确合理的用人建议,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力保证。
1、选人用人的对象不满意。一是对被选人的性格不满意,由于干部平时与职工接触较少,沟通不足,有的干部性格内向,不善言辞,导致基层职工群众认为他们缺乏热情,难于接近;二是对被选人的作风不认同,由于对干部的监督有限,有的职工群众认为被选人工作作风不实,甚少深入基层,生活作风不扎实等。
2、选人用人的制度不完善。目前,如何落实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公示选拔、票决制的范围和方式不明确,选举制度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够,缺乏岗位职责规范和任期目标,对不同类型干部实绩的考核没有明确标准,缺乏评定标准。选人用人制度体系设计得不完善、不配套,影响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选人用人的信息不透明。一是发布信息内容不全面,如任前公示的只有干部的基本情况,无干部的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及廉洁自律等情况;二是发布范围不“对口”,对干部信息没有在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及有业务联系的单位进行公示,职工得到的信息不系统,缺乏公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优化革新企业干部管理工作。企业组织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要将干部管理机制作为现代企业发展的重点与核心,做好根本工作的同时对企业管理制度进行优化与革新。同时作为企业组织部门的工作人员,杜绝“闭门造车”的工作态度与思想,要积极地引用先进的企业管理理念与手段,将其科学、合理地融入到企业管理当中,制定出符合自身企业发展的管理方案与方法。
2、干部任免工作做到有根有据。在对企业当中的工作人员进行任免工作时,一定要本着“任职有根据”“免职有标准”的工作理念,切不可出现胡乱任免工作的现象,以此来将自身企业干部管理机制进行健全与完善。作为现代化国有企业,需要将自己的管理制度进行创新,将规范企业管理目标制作为自己工作中的关键与重点,将提升企业职工满意度放在第一位。
3、规范组织部门具体操作方式。企业组织部门作为管理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全程当好参与者和组织者,严格把握每一个环节,充分履行自身职责,抓好干部信息库建设,建立干部综合情况信息库。同时,规范民主推荐群众知情权和酝酿讨论,落实职工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作者:张世峰;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平顶山市;46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