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原县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工资福利政策,切实做到工资基金审批阳光透明、工资政策落实不打折扣,确保镇原县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落实到位。
采取人社讲堂相互讲,新老业务人员传帮带,政策规定一口清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人社政策法规及工资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引导业务人员认真研读中央和省市相关工资福利政策,准确领会上级出台的各项文件精神,做政策上的明白人,业务上的百事通,严格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兑现镇原县干部职工各项合规工资福利待遇。
在镇原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绩效工资,严格落实绩效工资“四下放”备案制,事业单位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自主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式,自主确定分配范围、考核项目和发放标准,为管好人用好人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四项改革”,及时兑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资,确保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持续稳定增长;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两个允许”,充分激发公立医院的活力;提供线上审核服务以及尽可能地便利,常规业务做到即到即办,特殊业务快接快办,对外树立了良好的人社窗口形象。
工资福利业务涉及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镇原县秉承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加强乡镇津贴、行业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津补贴的审批和日常监管,督促各单位及时签订承诺书,做到应享尽享,不落一人,确保工资基金和各项津补贴发放准确无误,有效提升镇原县工资福利政策的管理能力和业务经办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