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名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行,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并热爱党务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社会组织中的贯彻执行;
(二)指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及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三)协助社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帮助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政治觉悟,引导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在政治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四)帮助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搞好组织建设,充分利用工会、共青团组织阵地,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党的政策,扩大党组织在社会组织的影响力;
(五)积极探索在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开展党的活动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定期汇报在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情况,接受党组织的指示,执行党组织的决议;
1.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共计3000元/月(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缴付部分),其中,基本工资25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年底根据绩效管理情况一次性发放)。试用期1个月,只发放基本工资。
2.被聘用人员需遵守聘用单位的管理,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3.报名流程。简历投递筛选面试通知,请先将个人简历发至,等待电话联系面试。面试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现场校验原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联系电线年招聘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