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其薪酬构成如下:
1、固定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级别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包含基本工资及各类补贴。
2、业绩奖金:以个人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根据公司总体经营业绩目标的实现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3、其他奖金:就相关专门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提交董事会最终确定。
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予重复计算。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董事的,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内有效。
1、高级管理人员所领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将按照前述薪酬方案,依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4年4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周锟先生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公司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兰涛先生、周锟先生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