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开展2024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全国人才流动中心组织,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承办,各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人才市场、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骨干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具体实施。
(一)广泛开拓市场化招聘岗位。聚焦产业发展前沿,鼓励面向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主动对接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点企业等,深入调查摸底,挖掘岗位资源,拓宽就业渠道。充分发挥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骨干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专业优势,依托人力资源服务网络,促进招聘岗位数量扩大和质量提升,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发展机会。
(二)精准开展大规模线上招聘。专项行动在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设立线上招聘主会场,在中国公共招聘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中国国家人才网以及中智招聘、国聘等网络招聘平台(附件1)开设专区,搭建集成化、一体化就业服务平台。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积极参与网络招聘活动,持续推出群体性、行业性、区域性线上专场招聘,并与专项行动主会场链接。
(三)创新举办线下招聘活动。加密定制化、分群体、分行业现场招聘活动频次,因地制宜组织各类现场招聘会,提升现场招聘会匹配效率和精准性。鼓励举办专门面向“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人员、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高校毕业生的专场招聘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进园区、进校区、进社区招聘活动,推动就业服务下沉基层。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跨区域协作,集中组织用人单位到外地招聘高校毕业生。
(四)集中组织直播带岗宣讲。开展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的集中直播带岗活动,提供岗位推送、线上答疑、热门企业推荐、直播投递等全方位的求职服务。及时梳理就业政策清单,开展政策在线宣讲活动,提供专业权威、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
(五)优化就业指导和职业体验服务。开展积极向上、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就业指导,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和就业观。开展求职者走进企业、走进基层现场观摩、实地体验活动,增强职业认知。开展基层就业典型宣传,引导毕业生多渠道实现就业、建功立业。鼓励骨干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广泛利用新媒体平台,深入企业工作现场,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景式、沉浸式职场体验。
(六)创新线上测评和考试服务。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托在线人才测评服务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公益性人才测评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拓展线上服务功能,为参与活动的用人单位提供线上考试、远程面试和就业签约的全流程服务。
(七)有序组织人力资源服务进校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长校园行”,组织骨干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人力资源经理等走进校园,送政策、送指导、送信息。积极开展职业规划、简历诊断、求职技巧、面试培训等就业指导,提供项目推介、项目融资、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高校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把服务送到身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牵头单位、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和保障机制。组织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人才市场、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骨干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与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地、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人才市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同发力,持续加大跟踪宣传力度,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通过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矩阵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营造全行业促就业的浓厚氛围,持续扩大活动品牌的影响力。
(三)加强安全保障。各地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招聘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3〕8号),加强招聘活动现场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专项行动期间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地请于11月28日前报送省级牵头单位信息表(附件2)和骨干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与名单(附件3)。专项行动期间,请于每周四报送下周拟开展活动信息汇总表(附件4),首次报送时间为12月5日。专项行动结束后,请于1月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统计表(附件5)和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