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7-29 00:00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量:次
(2)笔试将安排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套试卷,按照综合能力测试占30%、专业能力测试占70%的比例,计算笔试得分。
(3)笔试采用闭卷式,笔试时间:综合能力测试60分钟,专业能力测试90分钟。
(4)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5)笔试考点设在长沙市区,具体以通知信息为准。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拟录人选按招聘计划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执行。
根据考察结果,由湖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员由我司统一在湖南省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公示无异议后,由湖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期限、工资及相关待遇根据我司有关规定确定。
(2)若有考察、体检不合格、不服从工作安排、自动放弃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
2、若招聘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湖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作出相应的纠正和处理。
1、请考生动态关注湖南省国资委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招聘事项如有变动,将及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