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管理是事业单位一项重要的人事管理制度。近年来,我市人社部门以岗位管理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完善岗位聘任办法,充分下放岗位管理自主权,落实基层倾斜政策,全面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投身公益服务的积极性。
优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实际,按照自治区新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了我市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同时,依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相关规定,对照单位的“三定”方案和现有人员情况重新进行了新的岗位设置,尽可能满足开展工作的实际需要。
下放岗位管理“自主权”。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给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岗位设置、管理上更多自主权。各旗县区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在规定的总体控制目标内,合理确定各行业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同时,落实基层倾斜政策,今年以来,已为55名在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符合相关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及时聘用到相应岗位。
积极开展“四岗”设置。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通过在职、挂职、离岗等多种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并做好创新岗位、流动岗位的设置和聘用工作,已先后为4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离岗创业。目前,正在按照自治区的最新通知,对中小学、农牧业、林业、水利、乌兰牧骑、文物博物等行业的岗位设置比例、取得资格未聘人数等进行摸底统计,结合拟出台的“定向评价”具体办法和各行业实际,为以上系统设置定向岗位。研究出台《包头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对主动交流到下级事业单位,支援当地事业发展的,按照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截至目前,已为196名专业技术人员设置了特设岗位(其中含2名工勤技能人员)。
发挥高级岗位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全市各相关领域顶尖人员成立竞聘委员会开展竞聘,切实把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选聘到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上,更好地发挥正高级岗位的示范引领作用。截至目前,我市在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共32人,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共136人,覆盖我市高校、中小学、卫生、农牧、文化、广电、住建、自然资源、水利等多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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