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录办法精神,下半年无锡市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8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下半年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公布网站为:无锡市国资委(),“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无锡地区(),无锡人才网(),智联招聘网无锡站()。
5、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工作经历、职称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中,年龄和工作年限以2023年10月1日为期向前推算。
2、报考人员填写《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所有招聘岗位中的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另报名其他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后,向招聘单位咨询初审通过情况(详见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2、考试方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特点决定并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和形式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线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3、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在组织考试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若考生信息和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视为复审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复审时,考生根据招聘单位需要,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2、对拟聘用人选在市国资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在公示期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无锡市属国有企业的资格。